理赔的核心是 “及时报案 + 完整举证”,避免因流程疏漏导致拒赔:
立即报案:货物到达后发现损坏 / 灭失,需在24-48 小时内(具体以保单约定为准)向保险公司报案,说明事故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并提供保险单号、铁路运单号。
固定证据:
现场照片 / 视频:拍摄货物受损状态、包装情况、运输工具(如出轨车厢)、铁路站的事故证明;
书面凭证:向铁路部门索要《货运记录》(证明货物在运输中受损,铁路部门盖章)、运单原件、货物发票 / 采购合同(证明货物价值);
其他资料:投保人身份证明、银行账户信息、维修 / 残值评估报告(如货物可修复,需提供维修报价单)。
保险公司定损:保险公司会派查勘员现场查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损失金额(定损需结合保险金额、货物残值,如全损则按保险金额赔付,部分损失则按实际修复 / 重置费用赔付)。
赔付:定损确认后,保险公司在7-15 个工作日内(无争议情况下)将赔款支付至投保人账户;若存在争议(如损失原因认定),需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