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做亲子鉴定并不需要提供婚姻证明。因为未婚生子本身就意味着父母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婚姻证明在此种情形下与亲子鉴定的实施没有关联。
亲子鉴定主要是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对比被鉴定者之间的遗传物质,以确定他们是否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对于未婚生子的情况,常见的需求场景是为孩子办理落户、解决抚养权和抚养费纠纷,或是明确亲子关系等。比如在落户时,无论是随父落户还是随母落户,都不会因为父母未婚的状态而要求提供婚姻证明。以江苏省为例,未婚生子的申请人进行亲子关系鉴定,只需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机构进行即可,并未提及需要婚姻证明
。
在办理流程上,若进行司法亲子鉴定(通常用于落户、法律诉讼等官方用途),被鉴定人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像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身份证明、出生证等;若没有这些证明,则需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鉴定证明
。被鉴定人还必须到司法鉴定中心采血参加鉴定,并完成身份验证工作,例如录指纹、拍照等
。而个人亲子鉴定(主要用于个人私下了解亲子关系),对证明材料的要求更为宽松,委托人甚至有权不提供任何证件,只需提供被鉴定人的样本即可
。总之,未婚生子做亲子鉴定,婚姻证明并非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