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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货运保险的附加险别有哪些?

王龙    2025-05-28 07:56:04    209次浏览

海运货运保险的附加险别不能单独投保,需依附于基本险(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投保。根据风险性质,可分为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两类,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一般附加险(覆盖一般外来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指非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是由于人为因素、货物特性或外部环境导致的风险。常见险别包括:

险别名称 承保范围

偷窃提货不着险 货物因偷窃行为导致丢失,或货到目的地后整件未被提取的损失。

淡水雨淋险 货物在运输中因雨水、淡水(如舱内 condensation 冷凝水)淋湿或浸泡导致的损失。

短量险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包装破裂、散装货物自然损耗等导致的重量短缺损失。

混杂玷污险 货物因混有杂质或被污染(如与其他货物串味、接触污物)导致的品质下降损失。

渗漏险 流质或半流质货物因容器损坏(如包装桶破裂)导致渗漏的损失。

碰损破碎险 易碎或易变形货物(如玻璃、陶瓷、机器设备)因碰撞、震动导致的破损或变形。

串味险 易吸味货物(如茶叶、食品)因与有异味货物(如樟脑、化工品)同舱运输串味变质。

受潮受热险 货物因船舱通风不良、温湿度控制不当导致受潮发霉或受热变质(如粮食霉变)。

钩损险 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吊钩、钩子等工具操作不当造成的钩破、撕裂损失(如袋装货物)。

包装破裂险 货物因包装不固、搬运不当导致包装破裂,进而引起货物散失或损坏的损失。

锈损险 金属类货物(如钢材、机械)因海水、湿气侵蚀导致生锈的损失(通常限于原装锈损)。

注意:若投保一切险,已自动包含上述所有一般附加险,无需额外投保。

二、特殊附加险(覆盖特殊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指与政治、军事、国家政策法规或特殊运输条件相关的风险,常见险别包括:

(一)政治与军事风险相关

险别名称 承保范围

战争险 承保战争、内战、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海盗行为等导致的货物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如延迟交货)。

罢工险 承保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参与工潮或暴动人员的行为(如纵火、破坏)导致的货物损失。

提示:战争险和罢工险可单独投保,也可同时投保(如 “战争罢工险”)。

(二)特殊运输条件或政策相关

险别名称 承保范围

交货不到险 货物从装上船起,超过约 6 个月仍未运抵目的地交货,视为全损的损失(需排除承运人责任)。

进口关税险 货物在运输中受损,但进口国仍按完好货物征收关税,针对该部分关税损失的赔偿。

舱面险 承保装载于船舶甲板的货物(如大型设备、木材)因海浪冲击、雨淋等导致的损失(一般货物默认不装舱面,需特殊约定)。

黄曲霉素险 花生、谷物等农产品因黄曲霉素含量超过进口国标准被拒绝进口、没收或强制改变用途的损失。

拒收险 货物因不符合进口国官方标准(如品质、规格、包装、卫生要求)被拒绝进口或没收的损失。

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FREC) 货物运抵香港 / 澳门后,若存仓期间因火灾导致损失,可扩展承保(常见于转口贸易)。

三、附加险投保建议

根据货物特性选择:

易碎品(如瓷器):加保碰损破碎险;

食品 / 药品:加保串味险、受潮受热险;

金属制品:加保锈损险;

转口至严格检疫国家的农产品:加保黄曲霉素险。

根据运输路线选择:

高风险海域(如红海、亚丁湾):加保战争险;

需在甲板装载的超大货物:加保舱面险。

根据贸易合同要求:

买方若要求覆盖特殊风险(如拒收风险),需加保对应特殊附加险。

总结

附加险是基本险的补充,可针对特定风险提供更的保障。投保时需注意:

一般附加险与一切险的包含关系,避免重复投保;

特殊附加险需根据贸易环境、目的地政策等 “量身定制”;

所有附加险的责任期限通常与基本险一致(仓至仓条款),但部分特殊险别(如战争险)可能仅保 “水上风险”(从货物装船至卸离船舶为止),需仔细核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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