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刻章材料(核心步骤)
基础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预审章,若为新注册企业,需提供市场监管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额外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其他材料:
部分地区要求提供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政府 / 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机构代码证。
印章样式必须严格符合规范
企业公章直径为 4.0cm(小型企业可略小,但需符合标准),文字必须使用企业全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字体为宋体或楷体;
政府公章中央为,直径根据单位级别不同有明确规定(如省级政府公章直径 5.0cm,市级 4.5cm),禁止随意更改样式。
流程与公章类似,但需注意功能专属化:
财务专用章:需标注 “财务专用章” 字样,尺寸通常为方形(2.2cm×2.2cm),制作时需与企业税号、名称关联;
发票专用章:椭圆形(长轴 4.0cm,短轴 3.0cm),必须包含企业名称、税号和 “发票专用章” 字样,样式需符合税务部门规定;
制作后需同步在企业内部登记用途,避免超范围使用。
印章制作的核心是 “合法合规为前提,技术材料保质量”。对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必须严格走备案流程,选择正规单位制作;对于个人或艺术印章,可更注重个性化和材质选择,但需注意用途边界。无论制作何种印章,都需明确其功能和法律意义,避免因违规操作引发风险。如需制作公章等法定印章,建议优先咨询当地公安治安部门或政务服务中心,获取备案要求和正规刻章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