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样式必须严格符合规范
企业公章直径为 4.0cm(小型企业可略小,但需符合标准),文字必须使用企业全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字体为宋体或楷体;
政府公章中央为,直径根据单位级别不同有明确规定(如省级政府公章直径 5.0cm,市级 4.5cm),禁止随意更改样式。
变更或注销企业需及时处理印章
企业名称变更、法人变更时,需注销旧公章并重新备案刻制新章;
企业注销前,需将公章交回公安部门销毁或自行销毁并备案,避免遗留法律风险。
此类印章法律效力较弱(或仅用于艺术创作),制作流程更灵活:
个人名章:无需备案,可自主选择材质(如牛角、玉石、木材)和样式(方形、圆形均可),文字通常为个人姓名,用于私人文件确认时建议搭配签名。
艺术印章(书画用):注重审美设计,可采用篆体、隶书等字体,雕刻风格多样(如阴刻、阳刻),需由专业篆刻师根据需求创作,无强制规格要求。
红胶印章:易盖好用、印迹清晰、适用于各类部门章:如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等,由于材料具有热胀冷缩的特性而易产生误差,不适用于银行印鉴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