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票分类与筛选
区分有效票和废票:
有效票:符合选举规则(如填写规范、未超过应选人数、按规定符号标记等)的选票。
废票:如空白票、填写模糊无法辨认、选举人签名或标记不符合规定、超过应选人数等。
废票需单独封存并记录原因,由监票人签字确认。
简单多数制(多数票当选)
规则:候选人中得票数多者胜出,无需超过半数。
适用场景:基层选举、学生会干部选举等。
示例:3 名候选人中,A 得 15 票,B 得 12 票,C 得 8 票,则 A 当选。
排序复选制(偏好投票)
规则:选民按偏好排序候选人,首轮统计选择;若无人过半数,淘汰末位候选人,其选票按第二选择重新分配,直至有人过半数。
适用场景:部分国家议会选举、社团选举等。
数据记录与公示的可追溯性
选票原始凭证留存:
每张选票编号与选民登记信息关联(但需隐藏选民身份,保障隐私),废票需单独封存并由监票人签字注明原因。
采用纸质选票为主、电子系统为辅的双轨制,电子数据需与纸质记录一一对应,防止单一系统故障或篡改风险。
计票结果多级公示:
现场公示:计票结束后立即公布各候选人得票数、有效票总数、废票数量,由计票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官方渠道公示:通过政府网站、主流媒体等平台发布详细计票报告,包括分选区统计数据、得票率、当选人名单等,接受公众查询。
异议期制度:设定固定期限(如 5 个工作日),允许相关方对计票结果提出书面质疑,选举委员会需在限期内公开复核过程和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