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中药材进口报关如何办理清关手续
"泰国中药材进口浙江需备齐资质与文件,包括进出口权、检疫证书等,通过海关审核与查验后缴税放行。提前沟通口岸部门,确保流程顺畅。"泰国中药材进口到
国内,清关手续如下:进口前准备资质审核:进口商需有进出口权,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中药材或中药饮品3。
产品准入审核:查询拟进口的泰国中药材是否在海关总署准予进口中药材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内1。
办理批件:首次进口药材,应按照规定取得进口药材批件。非首次进口药材,直接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4。
进口审批:进口动物源性中药材以及部分植物源性中药材,需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1。清关文件准备1
官方文件: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出具的符合海关总署要求的检疫证书、原产地证明。商业文件: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其他文件:如涉及濒危野生动
植物种,需提供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复印件等。清关流程申报:药材到港后,进口商或其代理人持相关材料向进境口岸海关申报
同时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通过信息系统填报进口药材报验单14。审核与查验:海关对货主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相关单证进行审核,并对货物进行现
场查验,检查货证一致性、包装、药材有无腐败变质、是否携带有害生物等1。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对产地证明原件和药材实际到货情况与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
的备案资料的一致性进行核查,并按要求进行抽样检验4。征税:海关根据相关规定对进口中药材征收关税等税费,进口商需按时缴纳5。放行:经检验检疫合格,
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商缴纳税费后,海关予以放行。进口药材在取得检疫合格证明前,应存放在海关认可的地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离、销售
、加工。建议进口商提前与口岸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清关手续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