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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防雷施工资质,多年经验值得信赖

价格:面议 2025-03-31 02:00:01 8次浏览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向法人登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专业技术人员简表、质量管理手册、仪器设备清单及检定证书等。

受理决定:气象主管机构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现场核查(如有需要):受理后,气象主管机构可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评审与审查:委托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查。评审委员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提出评审意见。

作出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入许可审查时限。通过认定的,颁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并在作出认定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报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未通过认定的,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仪器设备材料:

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详细列出用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证明设备的购置情况。

仪器、设备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复印件,确保仪器设备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乙级资质额外材料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证明有满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申请单位可自主选择是否提交,不提交的应当附告知承诺书。

准备申请材料:一般包括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简表、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和发票复印件、仪器设备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复印件、生产管理制度、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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