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级资质额外条件
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等工作两年以上,并具备乙级资质等级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
准备申请材料:一般包括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简表、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和发票复印件、仪器设备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复印件、生产管理制度、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等。
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提交:部分地区要求先在相关政务服务网或指定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按系统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之后,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指定地点。纸质材料应使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填写完整、清晰,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决定与公示: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受理后 10 个工作日左右),气象主管机构作出决定。通过认定的,颁发《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并在作出认定后 30 个工作日内报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未通过认定的,在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部分地区在颁发资质证书前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颁发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