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等级
甲级: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
乙级: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
甲级资质额外条件
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四年以上,并具备甲级资质等级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近三年内开展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二百个,且未因检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
取得乙级资质三年以上。
申请防雷检测资质的一般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申请的资质等级(甲级或乙级),准备相应的材料,包括资质申请表、法人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材料、技术负责人材料、仪器设备材料、管理制度材料等,具体要求可参考前文内容。
网上申报:建议申请单位先在中国气象局政务一体化平台(/)网上提交申请,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提交纸质材料:部分地区可能还要求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指定地点。纸质材料应使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填写完整、清晰,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受理:气象主管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核。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收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受理后,气象主管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可能包括对申请单位的人员资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场地等方面的核查。必要时,还可能进行现场考察。
决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受理后 10 个工作日左右),气象主管机构作出决定。通过认定的,颁发《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并在作出认定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报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未通过认定的,在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公示:部分地区在颁发资质证书前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颁发资质证书。
不同地区的具体申请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例如河北省在 2020 年受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申请时,要求申请单位先将申请材料原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进行预审,预审合格后再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指定地点,并携带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其电子版等。建议申请单位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气象主管机构,以确保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
受理与审查:气象主管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并出具受理通知书;需补正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并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收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后,气象主管机构对申请材料详细审查,可能核查人员资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场地等,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