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评审:如果文件评审通过或文件资料中的问题不影响现场评审实施,CNAS 将安排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的具体日期由 CNAS 秘书处或委托评审组长与实验室协商确定。评审组会针对实验室申请认可的技术能力进行逐项确认,根据申请范围安排现场试验,并在评审结束前将总体情况与实验室沟通。
认可申请书及相关附表:包括认可申请书正文、实验室关键场所一览表、实验室授权签字人一览表、授权签字人申请表等一系列表格,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管理体系文件:实验室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需为现行有效版本并有受控编号,初次申请和复评审时提交。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资料:初次申请时需提交实验室近一次完整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资料,包括审核报告、评审报告、相关记录等,以证明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人员相关材料: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能力证明)及相关领域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附社保或劳动合同);授权签字人需提供每领域至少 1 人的能力确认记录;监督员需覆盖所有检测 / 校准领域,并提供任命文件及培训记录;同时建立人员档案,每人单独建档,包含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岗位说明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