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制作单据: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地制作各种单据,做到 “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单据的内容应与信用证条款、货物实际情况以及相关国际惯例相符,避免出现拼写错误、数据不一致、签章不全等问题。制作完成后,要仔细审核单据,确保无误后再提交给银行。
收到信用证时审查:收到信用证后,立即对其进行细致的审查,明确单据的种类、格式、内容、签发人等具体要求,记录关键信息和特殊条款,为后续制单和审单做好准备。
发票审核:审核发票的抬头是否为信用证规定的开证申请人,发票内容是否涵盖了信用证要求的所有货物信息,包括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发票的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且不能超过信用证的金额限制,发票的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要求等。
提单审核:重点审核提单的托运人是否为出口商本人,收货人是否符合信用证规定,提单上的货物描述是否与发票等其他单据一致,提单的装运日期是否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内,提单的签发人及签字是否有效,提单是否为清洁提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