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境内资金日益多元化的全球资产配置需求。资金逐利的特性决定了它们对于商机的高度嗅觉,有商机的地方就能够带来利润,随着我国对外开放高度的不断提升,国际市场日渐成为境内资金实现资产配置的一个重要领域。
(2)国内行业间竞争过于激烈,一方面国内企业过度竞争导致不良经营,另一方面是国内的外来投资企业也加剧了国内竞争,因此,国内企业利用公司现有较高的竞争力积极率先投入国际市场,努力开拓国际市场,获取市场份额。
政策驱动
2014年8月19日商务部第2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14)》【2014.10.06 实施】,确立了“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对企业简政放权,并首次实施负面清单模式。该举措使得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更加规范化、便利化,极大促进了中国企业海外投资。
2017年12月26日经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18.03.01 实施】,强调简化对外投资的核准和备案流程,优化境外投资综合服务。此后,为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商务部陆续出台了《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等一系列指导文件,旨在进一步推动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
此外,境内资金投资业务的发展也会受到外汇管制、负面清单等因素的影响。
什么是境外直接投资?什么是境外股权投资?
A1:境外直接投资(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 简称“ODI”)是指境内机构经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通过设立(独资、合资、合作)、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或取得既有企业或项目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境外股权投资,是指境内投资者在其境外分支机构投入的股本金或在其境外子公司和联营公司的股份1。境外股权投资主要分为新设、并购及其他(如参股)三大类型。
Q2: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有哪些?
A2:根据《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09〕30号,2009.08.01实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2014.10.06实施)以及《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2018.03.01实施),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包括商务(商务部及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发改(国家发改委及省级发改部门)及外管(国家外管局及其分支机构)三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