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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营业执照办理服务,在线客服为您解答

价格:面议 2025-08-31 09:36:01 1445次浏览
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新版营业执照将印制、边框、标题(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登记机关公章、年月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等内容,打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号码、记载事项名称及内容、二维码等内容,其中副本照面加打年报提示语。
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⑴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⑵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⑶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⑷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⑸实行非独立核算。
私营企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⑴城镇待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⑵辞、退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辞、退职证明; ⑶离、退休人员应持有离退休证; ⑷停薪留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停薪留职; ⑸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⑹农村村 民,应持有当地乡(镇)证明; ⑺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上人员均须提交身份证 复印件,在杭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当地计生部门出具 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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