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别是一些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和敏感性强的商品,更要求迅速运输,不失时机地组织供应,才有利于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有利于巩固和扩大销售市场。因此,国际快递运输必须加强时间观念,争时间、抢速度,以快取胜。
部分货物的特殊包装要求:
*钢琴、陶瓷、工艺品等偏重或贵重的物品请用木箱包装。
1)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等多国家,对未经过加工的原木、或原木包装有严格的规定,必须在原出口国进行熏蒸,并出示承认的熏蒸证,进口国方可接受货物进口。否则,罚款或将货物退回原出口国。
2)欧洲对松树类的木制包装规定,货物进口时必须有原出口国检疫局出示的:没有虫害的证明。
*液体货物。容器内部必须留有5-10%的空隙,封盖必须平密;不得溢漏。
*粉状货物。应保证粉末不致漏出。
*精密易损,质脆易碎货物。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可以采用多层次包装、悬吊式包装、防倒置包装、玻璃器皿的包装。
国际函件
⑴信函以外的各类函件内不准寄递具有私人和现实通信性质的文件。
⑵印刷品和盲人读物内禁止寄递已盖销或未盖销的邮票。
⑶除保价邮件以外,各类函件内禁止寄递各国货币、旅行支票、不记名票据、白金、黄金、白银及其制成品、首饰、宝石及其他贵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