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程主要指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等,其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工业废水防治工程、城镇污水污染防治工程(不含市政管网、泵站以及厂内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污废水回用工程及医院、畜禽养殖业、垃圾渗滤液等特种行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包括烟尘、粉尘、气态及气溶胶、室内空气等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包括生活垃圾(不含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及其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包括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室内噪声、电磁及振动等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包括污染本体、污染土壤、矿山及其他生态修复或恢复工程。
对于从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当申请设计资质,以展示自身能力,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在办理设计资质时,有许多因素需要考虑。最重要的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水污染防治工程也是如此,有甲、乙两个等级,人员配置情况介绍如下。
一、甲级资质
1、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2名;
2、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1名;
3、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2名;
4、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3名;
5、概预算专业人员2名;
6、注册环保工程师6名,非注册环境专业人员3名;
7、注册机械工程师2名;
8、自动控制专业人员2名。
二、乙级资质
1、注册机械工程师1名;
2、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2名;
3、自动控制专业人员1名;
4、注册环保工程师4名,非注册环境专业人员2名;
5、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1名;
6、概预算专业人员2名;
7、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1名。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承包范围?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甲级可承担各类环境工程(含建构筑物和非标准设备等)专项设计,规模不受限制;
乙级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环境工程(含建构筑物和非标准设备等)专项设计。
环境保护部组织对申请资质的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开展核查。
环境保护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和申请资质的机构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作出是否准予资质的决定。必要时,环境保护部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或者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意见,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二十个工作日内。
环境保护部应当对是否准予资质的决定和申请机构资质条件等情况在其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向准予资质的申请机构颁发资质证书;向不予批准资质的申请机构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