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对水质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水质化验技术也有了长足的进步,一些新型的高效絮凝剂和絮凝池也相应地得到了大力开发,同时絮凝的形式也由动态絮凝向静态絮凝逐渐过渡,并朝着高效率、低能耗的方向不断发展。
根据水质检测的要求,主要可以将检测项目分为常规指标检测和非常规指标检测,新国标也都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毒理学原有的指标项目也进行了相应的增加,如:无机化合物从原有的10项增加至现在的21项,有机化合物从原来仅有5项增加至53项,还有消毒剂、微生物指标等也都有所增加,这些新增的项目从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如今对水质安全的重视。新国标项目的设置完全符合当今国际上的饮用水水质标准项目增加的趋势,并且已经基本与国际先进水质标准接轨。
新国标中还增加了大量有机物指标,其中主要包括:农药、有机污染物、等,尤其是在常规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耗氧量这一有机物的综合指标,耗氧量(以O2计)不超过3mg/L,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mg/L。这一项目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表明想要控制有机物综合指标,必须对受污染水源的水质进行控制。而且,新国标列入了耗氧量、氨氮这两个指标,反映了新国标对水源水污染现状的重视,这必将促进我国受污染水源水饮用水处理能力的提高。
采样时间与采样频率的确定
(1)饮用水源地:全年采样不少于12次,采样时间根据具体情况选定。
(2)河流:较大水系干流和中、小河流全年采样不少于6次,采样时间为丰水期、枯水期和平水期,每期采样两次。流经城市或工业区,污染较重的河流、游览水域,全年采样不少于12次。采样时间为每月一次或视具体情况选定。
(3)排污渠:全年采样不少于3次。
(4)底泥:每年在枯水期采样一次。
(5)背景断面:每年采样一次。在污染可能较重的季节进行。
(6)潮汐河流:全年按丰、枯、平三期,每期采样2天,分别在大潮期和小潮期进行,每次应当在当天涨潮、退潮时采样,并分别加以测定。涨潮水样应当在各断面涨平时采样,退潮时也应当在各断面退平时采样,若无条件,小潮期可不采样。
(7)湖泊、水库:设有专门监测站的湖、库,每月采样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其他湖、库每年采样2次,枯、丰水期各一次。有废水排入、污染较重的湖、库,应酌情增加采样次数。